为深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的部署和要求,按照上级法院统一安排,盘龙法院于2014年1月9日召开盘龙法院2013年度暨民生案件发还案款大会,将290余万以现金的方式发还给103名申请执行人。
2013年11月份,盘龙法院受理了罗春渝、贺启发等103人申请执行云南盘宸环卫产业有限责任公司第一分公司、第二分公司劳动合同纠纷案件,执行标的290余万,该103起劳动合同纠纷因企业改制等历史遗留问题而产生。由于该集团案件涉及环卫工人,关系到最基层劳动者的基本生活保障。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院领导高度重视,指示执行局以最快的速度将103名申请执行人的应得款项执结完毕。随后,盘龙法院执行局通知被执行人云南盘宸环卫产业有限责任公司第一分公司、第二分公司到盘龙法院交纳执行款,被执行人亦非常重视,该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等第一时间赶到盘龙法院磋商如何协助法院尽快执行。经过多方努力,被执行人最终在2013年12月底将执行款290余万交到盘龙法院。
此次民生案件发还案款大会,也是盘龙法院切实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深入推进执行工作的集中体现。是破解执行难,扩大执行工作宣传和威慑力的又一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