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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龙区司法局四个制度狠抓调解文书质量
发布时间:2014-03-30 12:19:29作者:盘龙区政法委来源:

  盘龙区司法局自开展人民调解“以奖代补”工作以来,以四个制度狠抓调解文书制作质量,积极推进我区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一是建立人民调解文书范本制度。按照相关要求,统一印制人民调解文书发放给全区人民调解员,对人民调解员规范制作人民调解文书的情况进行评查、及时掌握情况,并以简报形式将好的人民调解文书报送刊登,以供相关人员学习参考;二是建立审查告知制度。调委会收到人民调解员制作的人民调解文书后及时审查,如发现人民调解协议书存在问题,及时将问题和建议告知调解员,要求采取措施进行补正,最大程度减少差错;三是建立指导培训制度。对全区人民调解员进行业务知识更新培训,定期对人民调解员制作调解文书进行指导,不断提高文书制作质量;四是强化考核制度。把规范制作人民调解文书作为考核指标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内容,作为评先评优的主要依据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