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3月16日13时20分许,龙头街所民警驾驶33号巡逻车在沣源路开展辖区社会面巡逻防控。当巡逻车行至距离北京路交叉口100米处,发现有人躺在公路边上,一中年男子在一旁焦急等待,巡逻民警迅速停车上前询问情况。
经了解,躺在公路上的小男孩是中年男子的侄子,刚满七岁,从大理巍山来昆明,刚才过路时被一辆急驰而来的面包车撞倒在地,头部严重受伤,正在焦急地等待120。从事故现场看,小男孩已经昏迷过去,来往车辆太多,有可能危及生命,造成二次伤害。时间就是生命,民警当机立断,救人要紧,于是叫随车的民警和协警将小男孩抬上警车,拉上警笛。五分钟后,火速将小男孩送到附近的医院进行救治。由于医生的及时救治,小男孩在下午15时渐渐苏醒过来。
救治中,龙头街所民警等待交警的到来后才悄悄地离开了现场,继续投入到辖区的巡逻防范工作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