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8日,盘龙区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杨晓萍带领环保庭全体干警到昆明市森林公安局海口分局与区检察院、市森林公安局就建立司法与行政联动机制及生态补偿机制开展座谈。
会上,各单位对环保类刑事案件中涉及的非法占用农用地、非法采矿、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野生动物制品、非法收购、运输、加工、出售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制品案中出现的疑难、复杂问题、是否达到立案标准、取证手段、证据收集等方面是否规范等进行了深入交流,并就建立司法与行政联动机制达成初步共识:对于今后在环保类刑事案件中出现的疑难、复杂情况,需充分调动、协调、整合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的力量,进行交流、沟通和协调,转变就案办案的工作观念,积极发挥司法能动性。同时,在司法与行政联动机制的框架下,建立环境保护执法联席会议制度,采取定期不定期召开环境保护执法联席会议的方式,就各单位办理环境保护类犯罪案件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沟通;就执法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咨询;就环境保护执法中的其他问题进行协商等,形成高效、快捷的办案协调机制。
为达到修复生态环境的目的,盘龙区法院就建立生态补偿机制与区检察院、市森林公安局交换了意见,确立了通过森林公安部门与被告人签订协议,由被告人自愿补种树木来修复受损林木的原则。此外,盘龙区法院还将选择两起具有典型意义的环境保护案件作为阳光司法巡回审判案例,发挥警示作用的同时提高全民支持参与环保的自觉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