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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刑法执行监督 首次对保外就医情况进行公示
发布时间:2014-07-31 15:49:22作者:盘龙区检察院来源:

    

  严格刑法执行监督  首次对保外就医情况进行公示

 

  为了加强刑罚执行监管工作,建立健全刑罚执行的公开透明机制,严格规范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切实防止徇私舞弊、权钱交易等腐败行为,坚决杜绝社会反映强烈的“有权人”、“有钱人”,被判刑后减刑、假释及暂予监外执行比例高,实际服刑偏短等现象,确保司法公正,提高司法公信力,中共中央政法委下发了中政委[2014]5号《关于严格规范减刑、假释、暂于监外执行的切实防止司法腐败的意见》。盘龙区检察院监所检察干警认真学习和领会中政委[2014]5号文件精神,并严格加以贯彻落实。

  今年以来盘龙区检察院派驻昆明监狱检察室干警在审查昆明监狱提请的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的工作中本着执法公平、公正、公开和透明的执法理念,在对昆明监狱提请1季度减刑、假释的723名服刑人员的相关判刑材料进行认真审查后,发现其中有69名提请减刑、假释的服刑人中存在减刑、假释的法定条件、时间间隔和幅度等方面有不当,盘龙区检察院提出检察意见,昆明监狱全部采纳。

  4月份盘龙区检察院派驻昆明监狱检察室干警对昆明监狱提请继续保外就医的2名职务犯(赵某某、王某某)进行审查监督时,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到医院和监区对两名服刑人员的病情、服刑表现等情况进行调查,获取和掌握了两人的相关情况,在监狱评审会决定提请两人保外就医后,派驻检察室提出打破以往对提请省监狱管理局决定保外就医罪犯不公示的惯例,建议按中政委[2014]5号文精神一律进行公示。昆明监狱接受盘龙区检察院派驻检察室的建议,首次对提请省监狱管理局决定保外就医的罪犯进行公示。

  今后,盘龙区检察院派驻检察室将在刑罚变更执行活动中,强化监督职能,认真贯彻落实中政委[2014]5号文件,确保司法公正,守护司法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