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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执行局强制开启银行保险箱成为 全省法院首例
发布时间:2014-09-01 10:50:06作者:盘龙区人民法院来源:

  近日,我院执行局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由局领导带队到中国建设银行云南省分行强制开启银行保险箱,此案为云南省法院系统首例强制开启银行保险箱的执行案件。

  由于强制开启银行保险箱并查封、扣押其中财产没有先例,我院执行局高度重视,先由该案执行法官到银行进行了核查,证实被执行人确实在该行租用了保险箱。经调查得知银行保险箱必须由租用者本人带钥匙到银行才能开启,银行无法自行开启,但本案被执行人正在服刑,在此期间该保险箱无法正常开启,只能通过银行协助我院执行强制开启保险箱。在向申请执行人告知了开箱的风险和义务,并制作了详尽的执行笔录后,申请执行人向我院承诺,如果强制开启保险箱后发现为空箱或虽有物品但不具备财产价值的执行风险均由其自行承担。我院执行局严格按照执行程序与该银行进行了多次细致的工作对接。由于中国建设银行云南省分行也是首次协助人民法院强制开启保险箱,在程序上没有明确可参考的先例,其也非常慎重,最终确定从外地聘请专家协助我院对涉案的保险箱进行强制开启。

  在对保险箱强制开启后,发现保险箱系空箱,无财产可供执行。但申请执行人对我院已穷尽执行手段执行表示感谢,银行也对我院执行局的执法程序规范严谨表示了赞赏。此次由银行协助人民法院强制开启保险箱的执行举措系云南省法院系统首例,对于今后破解执行难问题,最大限度的保护当事人利益具有很好的示范和借鉴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