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执法行为,检验未成年人检察案件办案质量,促进未检工作再上新的台阶,按照《盘龙区人民检察院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办法(试行)》的规定,近日,盘龙区检察院邀请人民监督员和特约检察员到院,对盘龙区检察院2013年度所办未成年人案件开展案件质量评查。
此次案件质量评查成立了由谭虹检察长任组长的案件质量评查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三个案件质量评查组,实行组长负责制。同时,邀请人民监督员和特约检察员对案件质量评查活动进行外部监督。
整个评查工作坚持严格依法、客观公正、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的原则,主要以案件卷宗及相关法律文书为依据,逐案逐卷审查。人民监督员和特约检察员通过翻阅资料、查阅相关法律规定、参与评查组集体讨论等程序,对案件的证据、事实、法律适用程序和法律文书等进行全面的审查评判。
评查结束后,人民监督员和特约检察员认为:在此次案件质量评查中评查的案件整体质量较高,评查工作领导小组严格依照案件质量评查实施方案及案件质量评查标准,针对未成年人案件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围绕事实认定、强制措施、证据采信、法律适用、量刑建议、办案效果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通过评查反映出各业务部门在办案过程中执法水平较为规范,办案质量较高,没有出现不合格案件。
对评查发现的案件问题和不足,人民监督员和特约检察员建议如下:1.在程序方面:如送达回证希望填写完整、规范;2.法律文书制作方面:制作格式应统一、规范,希望认真校对,减少别字、漏字的现象;3.建议加大对青少年法制教育的预防力度;4.认真总结经验,对这次评查中的典型案例汇编成册,印发办案部门指导案件工作。同时,赠阅侦查机关,做好案件证据的固定和标准的统一。
盘龙区检察院邀请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参与案件质量评查,发挥了桥梁纽带作用和监督作用,增强了检察机关办案透明度。该院对案件评查工作动真格,将保证今后案件质量和干警严格规范执法,对提高检察执法公信力将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