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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龙区检察院提前介入“金殿驾车撞人案件”
发布时间:2014-10-31 17:14:15作者:盘龙区检察院来源:

  近日,犯罪嫌疑人刘某某驾驶一辆小型越野车在我市金殿公园西门,突然加大油门冲撞碾压路边游客,造成9名游客不同程度受伤,其中2人伤势危重。

  盘龙区检察院侦查监督科检察员于案发后1小时赶到昆明市公安局盘龙分局执法办案中心提前介入案件。盘龙分局法制大队及时向盘龙区检察院检察员通报案情和现场情况,介绍现场勘查进展和初步的侦查方向、取证方案。获悉侦查人员在案发现场查获嫌疑人刘某某所驾驶的车辆内有精神类药品及犯罪嫌疑人刘某某陈述其久病治疗未愈产生厌世报复社会等情况,盘龙区检察院检察员提出侦查机关应尽快委托司法鉴定中心对犯罪嫌疑人刘某进行精神病鉴定。针对案件地点的特殊性及社会极高的关注度,检察员提醒侦查人员在依法讯问犯罪嫌疑人时进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并根据犯罪嫌疑人刘某某的第一次讯问笔录,建议侦查人员加强对嫌疑人犯意产生过程的讯问,以核实是否有他人唆使的情形。

  盘龙区检察院检察员在提前介入案件时严格遵循依法、适度原则,参与不干预、监督不代替、引导不指挥,对侦查方向、案件定性、取证方向、法律适用以及证据的合法性、充分性、稳定性提出意见或建议。公安、检察两部门在提前介入案件中互相配合、协作,力争以最短时间、最大力度打击刑事犯罪,共同维护盘龙区的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