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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龙区检察院四举措抓实“六个严禁”专项整治工作
发布时间:2015-03-31 17:21:47作者:盘龙区人民检察院来源:盘龙长安网
  为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盘龙区检察院四项措施深入开展“六个严禁”专项整治工作。
  一、抓好专项整治工作的常规“动作”。一是学习动员。3月11日,盘龙区检察院召开院务会,学习《昆明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深入开展“六个严禁”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二是成立领导机构。成立盘龙区检察院开展“六个严禁”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综合协调、督促检查及具体实施。三是制定《盘龙区检察院“六个严禁”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写明了专项整治范围、重点、内容、步骤及时限,使整个专项整治工作有章可循。四是按《实施方案》要求,开展自检自查阶段工作,全院32名副科级以上干部填写了自查表,查找了自身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整改措施予以整改。
  二、提高思想认识。深入开展“六个严禁”专项整治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举措,院党组要求各部门领导干部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市委、省市院的决策部署上来,以高度的责任感开展好“六个严禁”专项整治活动,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三、抓好行动落实。院党组要求各部门领导干部要把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并把“六个严禁”方面问题列为“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活动和民主生活会的重要内容,加强政治学习,对照“六个严禁”整治重点,认真开展自查,找出存在问题,剖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并抓好落实。同时,结合工作实际针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从本部门的角度认真分析查找制度层面存在的漏洞,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和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
  四、强化监督检查。纪检监察部门加强监督检查,充分发挥内部监督、舆论监督、群众监督的作用,加强监督专项整治工作的整改落实情况,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对属于落实不力的问题,要通过挂牌督办、责令整改、约谈、通报批评等方式,加强跟踪问效,确保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