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龙区检察院于近日出台运行了《关于职务犯罪案件“庭审预防”法制教育模式实施规则》,以回应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和特约检察员关于加大预防职务犯罪法制宣传力度的建议。
该《实施规则》规定:检察院选择不同案例,邀请代表、委员和“两员”观摩庭审,也可根据案件情况组织社区群众、发案单位和相关行业人员参加庭审观摩;公诉人在庭审时还要发挥法制宣传员的作用,对旁听群众开展普法教育。庭审后,邀请旁听人员对庭审进行监督评议。适时组织代表、委员和“两员”对参加庭审观摩的社区群众、发案单位和相关行业人员进行回访考察,并对监督案件提出预防意见和建议。
职务犯罪案件“庭审预防”警示教育法制模式的实施,将进一步保障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和特约检察员切实依法履行监督的职责,增强群众了解案件办理的透明度,提升群众守法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