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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龙区法院首用生态修复机制巡回审理非法捕捞案
发布时间:2015-05-30 19:22:16作者:盘龙区人民法院来源:盘龙长安网
盘龙区法院首用生态修复机制巡回审理非法捕捞案
 
  近日,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法院在滇池湖畔以阳光司法巡回审判的形式,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了张波等六人非法捕捞水产品一案,六名被告人因在滇池封湖禁渔期间非法捕捞458.4公斤水产品而被判刑。经盘龙法院说服教育,本案六被告人自愿出资购买35万尾鱼苗投放到滇池,以修复被破坏的渔业资源和水生生态环境。盘龙法院在判决中判令该六名被告在宣判当日必须将所购鱼苗悉数投放进滇池,成为云南省首例采用修复机制审理的水产资源类环保案件。
用阳光司法巡回审判的方式审理该案,吸引了附近近百名渔民旁听庭审,通过庭审让渔民们认识到禁渔期捕鱼有可能构成犯罪,对禁渔期间非法捕捞行为将起到有效的震慑和遏制作用。适用修复机制审理本案,并在判决主文中直接判令,是盘龙法院在审理此类破坏环境资源类案件的一次首创,它改变了过去刑事案件仅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不考虑受损环境如何修复的旧面貌,是能动司法的具体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