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龙区检察院深入开展严禁领导干部收送“红包”专项整治工作
近日,盘龙区检察院将盘龙区严禁领导干部收送“红包”单位承诺书、科级领导个人承诺书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后报区纪委,将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个人承诺书交单位备查。
根据《关于盘龙区深入开展严禁领导干部收送“红包”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我院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专门召开院务会进行安排部署,迅速开展专项整治和承诺工作。
结合检察工作实际,为严格执行《省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重申严禁领导干部收送“红包”、借机敛财、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有关纪律的通知》(云群办〔2014〕35号)要求,坚决整治领导干部收送“红包”问题,党组书记、检察长谭虹对我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提出更高要求:一是进一步增强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二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加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实施办法执行力度;三是严格遵守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把坚决纠正“四风”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努力践行“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要求,进一步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四是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继续强化内部监督,以抓业务工作和队伍管理工作的全面落实,增强干警自我管理意识,进一步加强监督执纪问责,突出重点,狠抓落实;五是加强对关键环节、重要岗位检察权运行的动态监督,在及时督察整改问题的同时,从源头和机制建设抓起,有效解决执法办案和队伍管理中存在的问题,防止和减少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