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龙区人民检察院促进联络代表委员工作规范化、细致化、一体化
为进一步做好2015年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工作,进一步增强联络工作的主动性、针对性和时效性,根据高检、省、市院的要求,盘龙区人民检察院近期结合实际,出台了《2015年联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工作方案》。
该规范性文件进一步完善了“党组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人民监督工作办公室组织协调,各业务部门共同参与”的代表委员联络工作一体化机制。方案细化了“两会”期间各项联络工作,即:领导班子征求代表委员意见和建议工作;安排部门负责人到会听取审议意见,并做好记录;会后对代表委员意见和建议进行梳理汇总,并报告、答复整改情况。日常联系中,认真接受代表委员监督,进一步增强联络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不定期向代表委员报告检察工作和邀请视察调研。此外,方案还对认真扎实办好代表、委员建议、提案,坚持责任落实到位、坚持问题解决到位、坚持主动沟通到位等方面做了具体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