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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龙区人民检察院发挥职能 部门联动 做好司法救助工作
发布时间:2015-09-30 21:58:04作者:盘龙区检察院来源:盘龙长安网
盘龙区人民检察院发挥职能 部门联动 做好司法救助工作
 
  近日,一起故意伤害案中的被害人黄某在昆明市盘龙区检察院如愿获得了司法救助款一万元。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检察院在工作实践中,始终坚持“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理念,领导重视,部门合作,有效沟通,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工作,主动依职权对生活困难的刑事被害人或者近亲属进行救助。在公诉部门办理黄某被故意伤害案件中,审查发现被害人符合司法救助条件,一方面告知被害人享有申报救助的权利,一方面及时向控申部门反映线索。通过部门之间的沟通合作,由控诉部门牵头,依法依规申报,领导认真审核后,完成了对被害人的司法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