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龙区妇女儿童法律援助工作成效显著
多年来,我区法律援助中心以“应援尽援、能援则援”为目标,积极构建妇女儿童法律援助三级网络,拓展法律援助宣传及申请渠道,逐步降低法律援助受援门槛,实现妇女、未成年人区级、街道工作站、社区法律援助网点建设覆盖率达100%,妇女、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援助率达100%。2010至2014年,我区法律援助中心受理未成年人、妇女法律援助案件701件(其中37件受援人为女性未成年人);有156名妇女获得法律援助、545名未成年人获得法律援助;为妇女、未成年人免费咨询4000余人次。
一是加强未成年人、妇女法律援助网络,畅通法律援助申请渠道。目前,我区法律援助三级网络构造为“1+23+97”,即我区法律援助网络已形成为区法律援助中心为一级核心,12家街道工作站及11家未成年人、妇女等特定人群特定行业法律援助联络站为第二级网络,97个社区法律援助联系点为第三级网络的纵横交错的工作网络,实现区级→街道办事处→社区法律援助网络全覆盖。二是降低未成年人、妇女申请法律援助门槛,扩大法律援助受援范围。区司法局出台《盘龙区司法局关于调整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和援助范围的通知》,对在我区申请法律援助的申请人降低经济标准至人均月收入为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线2倍,明确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受侵害的,妇女因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导致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主张权利的均属于法律援助受案范围。三是加强未成年人、妇女事前法律援助预防教育,提高法律保护意识。区法律援助中心依托各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联络站、社区法律援助联系点,利用节假日上街宣传,向社区居民发放《盘龙区法律援助指南》《未成年法律援助宣传折页》等宣传资料、海报。在社区举办“妇女维权讲座”,到学校开展“春城小卫士”、“法律援助春蕾”、“法律援助春蕾”等活动,活动包括法律知识讲座、有奖问答、发放法律援助宣传资料、捐赠书籍及学习用具、鞋子等,提高了未成年人法律意识。四是以“项目”促进未成年人法律援助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法律援助服务质量。盘龙区作为实施云南省“未成年人法律援助项目”的四个区县之一,在原法律援助骨干队伍的基础上建立了由55人组成的“盘龙区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律师团队”,并建立盘龙区法律援助骨干队伍QQ群,区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在群内分享办案经验,增强了团队成员的凝聚力。先后举办“盘龙区2012年未成年人法律援助业务培训会”、“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心理知识技能培训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