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龙区法院法警队有效预防恶性事件
盘龙区法院法警队于2016年2月2日9时10分,对进入盘龙区法院的当事人罗春华进行安检时,搜出屠宰刀一把,安检人员迅速对当事人罗春华进行有效控制,并及时向大队领导汇报。法警通过当事人的身份信息,在盘龙区法院案管系统中查到案件承办人,后及时与案件承办人对接,了解案件基本情况,对携刀进院的当事人人身危险性进行初步预估后,就其携带菜刀的动机、目的进行询问,制作询问笔录。尔后对罗春华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菜刀予以没收。 法警大队安检人员在履职过程中认真负责,处置迅速妥当,成功消除一起潜在的安全隐患。事后通知案件承办人在本案开庭前作出相应的风险评估,大队将根据风险评估情况,加强安保警力部署。本次对携带刀具当事人的有效处置,充分发挥了安检环节的眼耳功能,有利于将安全隐患扼杀在摇篮当中,有效防止一起可能发生的恶性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