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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龙区司法局“三细化”做好社区服刑人员解矫工作
发布时间:2016-06-30 15:28:58作者:盘龙区司法局来源:盘龙长安网

盘龙区司法局“三细化”做好社区服刑人员解矫工作


  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解除社区矫正是社区矫正工作的最终环节,是巩固社区服刑人员矫正成果的重要时刻。为确保社区矫正工作取得成效,盘龙区司法局在社区矫正的解矫工作中努力做到“三细化”:

  

  一是教育细化。在社区服刑人员解矫前辅导社区服刑人员总结接受社区矫正以来的思想转变、矫正表现、矫正效果等情况,帮助社区服刑人员查找不足,明确方向,促使其树立自信心,增强社区服刑人员的自律意识,并了解矫正期满后的打算,劝诫并勉励社区服刑人员遵纪守法,正确处理家庭、社交等各种社会关系。二是手续细化。在社区服刑人员期满前一个月,司法所工作人员积极指导社区服刑人员写好书面总结,根据矫正期间的表现,对其矫正效果再犯罪可能性进行综合评估,并填写《社区矫正期满鉴定表》相关解教表格,报区司法局审批,在矫正期满后及时向社区服刑人员宣告解除社区矫正。三是衔接细化。社区矫正服刑人员解矫后,司法所及时将其纳入安置帮教范围,签订安置帮教协议书,建立个人档案,开展帮教工作,确保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实现无缝对接。


  今年以来,全区社区矫正服刑人员无脱管漏管,无重新犯罪,衔接率达到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