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14日,盘龙区人民检察院举行了国家司法救助金集中发放仪式,为7名救助对象发放司法救助金14万元,为7个因案陷入生活困境的救助对象带去党和政府的关心,传递检察温度,彰显司法人文关怀。
盘龙区委常委、区委政法委书记李江,昆明市人民检察院第十检察部负责人张晓东,区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施靖,区司法局副局长范凌云等领导以及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参加了发放仪式。
发放仪式上,盘龙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谭虹表示,国家司法救助应当在实践中不断完善,不断深入推进。她表态,在今后的工作中,盘龙区人民检察院将立足于脱贫攻坚工作大局,将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深度融入、靠前服务、有效保障脱贫攻坚战具体措施,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司法为民、司法扶贫的特色和优势,为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的困难群众提供更加有效的司法救助。
区委常委、区委政法委书记李江对开展好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要找准检察机关保障服务脱贫攻坚这个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将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深度融入精准脱贫工程,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二是要树立正确的救助观念,严格把握救助标准和条件,确保国家司法救助工作保持正确的发展方向,把有限的救助资源集中用于救助需求大的困难群众,杜绝“息事宁人式”救助,确保符合救助条件的困难群众能够及时获得救助;三是要把司法救助和社会救助相结合,切实提高救助实效;四是要加强宣传引导,传递检察工作正能量。
救助对象对党和政府的关心、检察机关的关怀致以感谢,表示将会重新树立生活信心,自强自立,早日摆脱生活困境,过上美好生活,并向检察机关送上锦旗。
发放仪式结束后,人大代表、万宏路社区副站长陈彦霖表示,参加此次活动让她深切感受到了检察机关司法为民的情怀,检察院真正做到了把群众的事当作家事,扎实办好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她希望检察机关继续立足检察职能,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高度出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近年来,盘龙区人民检察院切实增强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多措并举,扎实推进司法救助工作。2017年以来,共办理司法救助案件23件,救助金额42.5万元,一批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的困难群众得到了来自党和政府的温暖,获得了及时救助,有效帮助他们摆脱生活困境,真正使司法救助起到了化解矛盾纠纷、修复社会关系的作用。
盘龙区人民检察院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顺应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做好检察供给侧改革,力求把群众的救助诉求解决在基层,解决在首次办理环节,做到公平、公正、及时、合理救助,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