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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机关联手生态环境局,让1+1>2!
发布时间:2022-05-17 15:04:41作者:盘龙区政法委来源:盘龙长安网

4月1日,盘龙区人民检察院与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盘龙分局签署了《生态环境执法与司法衔接工作机制(试行)》(以下简称《工作机制》),通过此举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扎实推进盘龙区生态文明建设,充分发挥行政机关与检察机关的职能作用,强化在环境公益诉讼工作中的协作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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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龙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鞠爽,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盘龙分局党组书记、局长周波等出席会签仪式,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李晓兵主持会议。

《工作机制》从线索移送、案件办理情况互通、磋商、损害赔偿与公益诉讼衔接、检察建议的动态跟踪、行政及民事公益诉讼、联席会议、日常联络等八个方面作了明确,强化了检察机关和生态环境部门在生态环境管理、保护和执法领域的协作配合、监督机制,为司法机关与行政机关的协作、配合、衔接夯实了基础。

会签仪式上,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周波表示,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作为公益诉讼的重要办案领域之一,通过与检察机关建立公益诉讼协作机制,强化双方深层次合作,是共同做好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工作,推动环境保护工作的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今后,生态环境局将依托工作机制,不断创新工作方式,加强与检察机关工作联系,及时向检察机关移交公益诉讼案件线索,通过深化合作,共同打好生态环境保护“组合拳”。

“检察机关与生态环境职能部门都是守护生态‘底色’的重要力量,通过建立工作协作机制,优化了双方的信息互通和交流互动,共同撑起生态环境保护伞盘龙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鞠爽强调,在今后工作中,检察机关将从三个方面持续发力,讲好生态检察的盘龙故事,让检察生态路径更加有为:

一要强化优势互补、同向发力执法理念,服务盘龙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以落实机制为契机,以更加务实有效的协作配合,推动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高效衔接,确保协作机制始终沿着正确方向深化拓展,形成共同守护青山绿水的系统综合治理工作大格局。

二要加强沟通联系,推动协作配合常态化,增强生态环境执法与检察监督合力。通过准确定位和把握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注重发挥支持、督促、协调作用,以高效的协作配合破解难题,以不断化解难点堵点深化协作配合,切实增强协作配合的实效。

三要坚持问题导向,不断强化执法办案成果,让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