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盘龙区人民法院安检口排着长长的队,其中不少是老年人,究竟发生了什么事?原来,是领钱的好事儿!

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法院在杨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财产部分执行中,第一时间向首批158名集资参与人发放了首次案款1286.18万余元,其中老年人76名,涉及发放款项658万余元,切实维护了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2004年4月起,杨某某在未经依法批准的情况下,通过社会交往中积极对他人介绍向其投资的好处,承诺支付1%-3%月利息为诱饵吸引他人进行投资,并与社会不特定人员签订《投资协议书》非法吸收资金。在此过程中,前期投资人在自己的社交圈内进行宣传、介绍其他人向杨某某投资。经过“口口相传”,以致“一传十、十传百”,最终上百余人向杨某某进行投资,其中76人为老年人。截止2013年12月,被告人杨某某非法吸收存款共计人民币3.66亿余元。
经法院判决,杨某某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依法对杨某某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00元。已扣押在案的相关赃物,依法发还集资参与人,不足部分继续追缴。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盘龙法院综合运用多种强制执行措施,强制腾空被执行人杨某某名下多套房产,并经依法处置后执行到位案款1286.18万余元。在部分款项执行到位后,盘龙法院开辟绿色通道,第一时间对该案部分受骗群体,尤其是老年群体集中发放案款。“太感谢法院了,我们终于拿回了自己的养老钱!”,案款发放现场,老人们纷纷表示感谢。

下一步,盘龙法院将持续开展涉民生专项执行行动,全力追赃挽损,最大程度帮助受害群众挽回经济损失,切实做好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以法律力量实实在在为人民群众纾难解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