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已腾空待拍卖的房屋竟住进了人?盘龙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得到消息后,立刻赶往现场进行勘查!
2017年,原告陈某与被告潘某、张某因民间借贷纠纷起诉至盘龙区人民法院,经诉前调解后,达成调解协议——两被告应向原告偿还借款20万元。之后,由于两被告未如期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原告陈某遂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承办人依法将涉案房屋查封,并在房屋顺利腾空后进入拍卖程序。当房屋一拍流拍准备进行二拍时,拍卖辅助公司发现涉案房屋门锁被换了,后经询问才得知房屋原来的实际使用人在配合法院腾退房屋后竟将房屋租给他人使用。在得知这一情况后,盘龙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为避免工作时间上门扑空,于是特意选择下班时间前往现场。可突如其来的暴雨再加上中秋小长假的下班高峰期,导致路上车流成一片“红海”。

晚上,执行干警到达现场后敲开门,发现租住在该房屋内的是一对母子,随后,执行干警说明来意。

当听到自己居住的房屋早已被法院查封,并腾空等待拍卖,母子俩都感到十分意外。通过执行干警的释法析理,俩人均表示理解法院工作,并同意搬离出去。

考虑到当天时间已晚,且临近中秋佳节,执行干警从文明、善意、关怀的角度出发,将实际腾房期限定于中秋节假日后。同时,执行干警现场联系被执行人及房屋中介,要求他们立刻到场协助解决租户实际损失问题。最后,在执行干警的见证下,中介公司同意退还母子俩的中介费,被执行人也表示愿意赔偿租户损失。
温馨提示:当今社会,租房是一种非常普遍的行为,可是很多人在租房时容易忽略一些法律问题。尤其在签订租赁合同前,承租人除了需要对房屋现状进行实地考察外,对房屋“法律状况”也要进行详细调查,核实出租人是否是房屋所有权人或有权代理人,并要求其提供房屋查档表。在签订合同时也可将相关风险及违约责任写入合同条款,提前规避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