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郎春生:敢为人先的“85后”执行局局长
发布时间:2023-05-19 16:40:39作者:盘龙区政法委来源:盘龙长安网

日前,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表彰了一批在“一站式”建设工作、涉诉信访工作、执行工作和执行信访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集体和个人,其中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郎春生荣获“全省法院2022年度执行工作成绩突出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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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说,在人民法院,法官的主战场是审判庭,那么,郎春生的主战场则是在执行。执行工作是司法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而往往“这一公里”,却走得最为曲折。被执行人下落不明、房车欠款无处可寻、异地跨域执行困难重重……但对于郎春生来说,他总是想方设法地把工作的“千难万难”变成“千好万好”。

始于热爱、忠于坚持——2009年,郎春生进入盘龙法院,而他与执行工作也结缘于此。活力与镇定、激情与沉稳,充满矛盾感的词语放在郎春生的身上,却意外合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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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活力、激情、永远充满干劲。身为盘龙法院执行局局长,面对大量执行案件,他率先垂范、勇挑重担,将“骨头案”、棘手案留给自己。曾经,为办理一起执行涉黑案件,一年多时间里他都驻扎于重庆,不分日夜地查人找物,案件的每一个细节都亲自跑、亲自盯,不放过丝毫线索,最终,案件在他的坚持下顺利执行完毕。“能办大案,善办难案,敢啃‘骨头案’。”领导和同事如是评价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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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沉稳、坚毅、永远目标坚定。一次,在接待被执行人时,他先耐心细致地向被执行人释法说理,进行劝导,可被执行人坚决不配合,于是,他“摇身一变”,严肃地告诉被执行人,如果再不配合执行,那法院将采取强制措施。顽固的被执行人对此不当回事,他当机立断,对这位拒绝执行的被执行人实行强制执行。他说:“执行必须是灵活的、多面的。因为亲切,拉近与当事人的距离,有利于沟通;因为严厉,才能让当事人感受到法律是严肃的、权威的。”

专于思考、一心向学——在日常的执行工作中,郎春生注意学习探讨与执行工作有关的新理念、新方法、新举措,以适应时代对执行工作提出的更高要求。他虚心学习和广泛收集兄弟法院的好经验、好做法,在日常工作中不断实践、探索,敢于创新。2017年,盘龙法院执行局在全国首创“悬赏金保险”补偿机制,得到了时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等各级领导的批示与肯定,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全市法院推广该制度。人民日报、法制日报、人民法院报等多家媒体对此进行宣传报道。根据法治网的评选,“悬赏金保险”获2017年度全国各地法院工作创新指数排行榜第六名,让盘龙法院成为当时全省法院中唯一一家上榜法院。

坚守底线、不忘初心——工作中的郎春生永远认真、细致、负责,对案件一丝不苟,他有一套自己的行为准则和处事方法,坚决不越红线、不碰底线。执行工作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最后一道防线的最后一个环节,牵涉到各方当事人利益,执行法官时刻面临着权与法、情与法的考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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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牢记自己作为一名共产党员的初心使命,在承担大量局务工作的同时,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办好每一件案件。他秉承善意文明执行理念,依法规范行使执行权,执行攻坚路上,踏踏实实走好每一步,只为心中那份正义。他坚守自己的行为准则,坚决不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有效保证了案件的高效执行、廉洁执行;他乐于接受挑战,也勇于战胜困难,在属于他的执行主战场上,他就是一名永不畏惧的战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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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先进榜样,汲取前进力量,盘法人将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团结一致,奋力开创新时代执行工作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