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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谨防以人民调解员名义进行的 新型诈骗
发布时间:2023-08-23 10:46:00作者:盘龙区政法委来源:盘龙长安网

8月19日,盘龙区司法局接到这样一通来电:

“请问是司法局负责人民调解的部门吗?我刚刚接到一个电话,他说他是‘人民调解员’。我前段时间和X某的债务纠纷被对方申请人民调解,‘人民调解员’说,经过调查,我的账户存在问题,现在需要我打4000元到指定账户,这些钱包括人民调解的费用,以及他找办法帮我‘保住’账户的费用。我觉得有点不对劲,于是网上搜索了盘龙区司法局的电话,向你们问问相关情况。”

这通电话引起了司法局工作人员的重视。工作人员进一步向来电群众了解其债务纠纷相关情况,并向其详细讲解这位“人民调解员”诈骗话术中的漏洞,成功预防了一起以“人民调解员”为幌子的骗局。通话最后,来电群众向工作人员表示诚挚的感谢。

近年来,人民调解制度宣传有所成效,群众心中逐渐建立起对人民调解员的信任。但这份来之不易的信任,却被不法分子所利用,成为其实施诈骗行为的“人设”。

在此,盘龙区司法局温馨提醒广大市民朋友:

1.人民调解委员会及人民调解员,在调解民间纠纷时,不会收取“调解费”“手续费”“保证金”等任何费用。

2.人民调解委员会及人民调解员无权冻结、划扣任何组织及个人的任何财产,也无任何行政执法相关权力。

3.人民调解应在当事人自愿、平等的前提下进行,即人民调解员的介入,需要纠纷当事人双方同意,一方不愿调解时,人民调解员不得介入。

4.广大市民应注意保护个人信息,警惕境外来电、私人来电及其他陌生来电。若接到自称为人民调解员、政府工作人员,甚至能说出部分私人信息、个人近期事件的来电,仍应谨慎求证,及时通过官方公示的电话号码与相关部门取得联系,或到相关部门办公地点咨询确认,谨防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