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龙区人民检察院始终坚持主动服务和融入昆明发展战略,紧紧围绕“六个春城”建设目标,以高质量检察履职创新护航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模式,依法维护市场经济秩序,致力于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更强有力的法治支撑,让法治成为高质量发展的牢固基础、持久动力。
审慎办理涉企业经营类犯罪案件,督促企业合规守法经营
坚持审慎办理涉企业经营类犯罪案件,实现办案从单一刑事惩治向合规矫治转变,在有效惩治和警示犯罪的同时,也促进企业合规守法经营。
检察院营商
2023年,依法惩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批准逮捕80人,提起公诉109人。有力打击侵害知识产权犯罪,对抖音平台售卖假冒品牌茶叶的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3人。在保持严厉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的同时,积极争取上级院和兄弟院的支持,有序开展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工作,发挥合规制度的“司法诊疗”作用,1家涉案企业经合规整改后步入依法合规经营轨道,对另外一家涉案企业启动了合规考察程序。
此外,为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涉企业经营类犯罪案件,盘龙区人民检察院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力争做到检察办案质量、效率、效果有机统一于公平正义,稳定企业法治预期。同时在办案过程中,盘龙区人民检察院发现采取羁押措施的两名犯罪嫌疑人对其生产经营的企业起到决定性影响,对其继续采取羁押措施将会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承办人积极写好办案“后半篇文章”,通过释法说理,劝说其认罪认罚并全部退赔涉案款项后,及时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基于服务和保障民营经济进一步健康发展的需要,盘龙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公安机关提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并获得公安机关采纳,变更两名犯罪嫌疑人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促使办案进度及民营企业发展不致互相影响,取得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政治效果的有效统一。
强化党建与商会工作融合,架起服务民营企业“连心桥”
盘龙区人民检察院机关党委会第三党支部联合中共盘龙区青年企业家商会党支部、中共昆明市盘龙区德胜桥豆花米线党支部等工商联会员企业党支部共同开展“检商联动,实干践忠诚、担当展作为”共创共建“链式”组织生活主题党日活动,强化党建与商会工作融合,加强与工商联及民营企业在党建方面的经验交流。
一是通过“开放检察”,重点介绍了与各民营企业息息相关的检察工作情况,以及区检察院在健全制度机制、打击违法犯罪、保护企业合法权益、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检察举措,有效增进民营企业家们对检察工作的了解与支持。
二是通过理论学习,引领全体党员在主题教育中学思想、增才干、见行动,努力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坚定的理想信念、深厚的为民情怀、强烈的责任担当、过硬的工作本领。
三是围绕健全制度机制、打击涉企违法犯罪、保护企业合法权益、进一步优化辖区法治化营商环境等进行深入交流。党员企业家代表敞开心扉,指出自身企业发展中遇到的难点、堵点、痛点,党员检察官从助力营商法治环境建设、加强民营经济司法保护、深化民营企业法律服务等方面介绍相关工作情况及工作展望。通过以党建结对为契机,借助党务共建活动平台,既为检企协作搭建“连心桥”,又以党建引领实现党建与业务相融相促,为合力打造区域化党建新格局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畅通亲清护企服务渠道,护航民企经济健康发展
建立健全制度机制
盘龙区人民检察院与盘龙区工商联合会签订了《关于建立健全沟通联系机制的实施意见》,联合区归国华侨联合会建立协作机制,进一步畅通检企沟通渠道,健全沟通联系机制,整合资源力量护航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一方面通过实施细则书面化、明确化、具体化,实现对民营企业家及工作人员的双向保护,助力“亲”“清”政商关系;另一方面,充分发挥检联协作,共同引导民营企业家合法合规经营,营造公平、公正、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检察院营商2
主动送法进企业
在落实《实施意见》过程中,盘龙区人民检察院会同盘龙区工商联深入两家涉案企业进行调研。走访交流过程中,检察官以需求为导向,主动了解企业经营现状及发展困境,听取企业关于产业发展、项目建设、营商环境优化等方面的建议,针对性地为企业提供精准、专业的司法服务,切实为企业纾困解难,增强企业发展信心。同时,向企业宣讲当前优化营商环境的各项政策措施,引导企业用足用活各项惠企政策,督促企业在纳税、环保、提供就业等各方面承担应有的社会责任。此外,检察机关结合司法实践,梳理企业在安全生产、市场交易、环境保护、产品质量、知识产权等方面可能触发的法律问题,并就企业员工如何保护自身权益进行详细分析和讲解,引导企业进一步转变观念,树立依法治企意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企业健康发展。
下一步,盘龙区人民院将继续把“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融入检察履职,审慎办理涉企业经营类犯罪案件,依法从严打击侵犯企业合法权益、企业家人身财产安全犯罪,依法监督纠正不当执法司法行为,依法开展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并继续探索不断护航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创新工作模式,强化与企业、工商联的沟通联系,有针对性地为企业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切实做到“知企情、排企忧、解企难”,做好企业的法治“护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