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距离法庭最远的街道
设立巡回审判点
将司法服务
延伸到乡亲们的“家门口”
更好服务基层社会治理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更加注重强基导向,坚持人民法庭“三个便于”工作原则和“三个服务”功能定位,强化诉源治理、诉调对接、涉诉涉访案件化解、法治宣传和指导人民调解、行业调解等工作,2024年7月9日,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法院在阿子营街道铁冲村委会举行巡回审判点揭牌仪式。盘龙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剑,水源保护区法庭庭长彭飞,阿子营街道办事处党工委副书记何涛、武装部部长刘双元及相关工作人员参加。
揭牌仪式上,李剑就设立巡回审判点的目的和意义进行了说明,并宣读了盘龙法院关于在阿子营街道铁冲村委会建设巡回审判点的决定。李剑强调,阿子营街道是距离水源保护区法庭最远的街道,设立巡回审判点有利于将矛盾纠纷化解在源头,切实减少人民群众来回奔波之苦,将司法服务延伸至社会治理最末端,为所在辖区内的社会治理、综治维稳、平安建设贡献法治力量。
何涛表示,阿子营街道将与水保法庭加强协作,持续创新协作的方法与途径,持续激发协作的活力与实效,不断推进基层法治建设,加强诉源治理。
最后,彭飞对于巡回审判点启动后的联动机制进行详细说明。
巡回审判点的设立
是盘龙法院积极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
的一项重要举措和生动缩影
更丰富了盘龙法院打造的
新型水源区诉源治理新模式
近年来
盘龙法院水保法庭以源头治理为切入点
通过构建多元矛盾纠纷化解机制
搭建起有利于纠纷化解、密切联系群众
方便群众诉讼的桥梁和纽带
积极打造充满活力、富有效率的
新型水源区诉源治理新模式
点站结合,实现辖区内司法服务全覆盖
针对水保法庭辖区面积大、四个街道人口特点、产业特色不一的情况,法庭根据辖区街道不同的特点,主动与街道党委沟通,陆续在辖区街道分别设立诉源治理工作站、巡回审判点或法官工作站,通过“点站结合”的司法服务模式,将司法服务送至群众家门口,最大限度实现“三便原则”在水源保护区生根落地。
实行“一防二调三联动”三步工作法
推动形成社会调解优先工作法
通过“一防二调三联动”三步工作法,盘龙法院水保法庭与其他部门工作人员多次共同深入辖区各个村委会和群众家中,联合开展调解工作。发挥人民调解和司法调解作用,不断优化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发挥人民调解员、村委会干部的作用,建立社会调解网络,吸收经验丰富、熟悉村风民俗、具有较高威望的村干部、族长、老党员担任“乡贤”调解员,充分发挥人熟、地熟、事熟的优势,对发生在本村的矛盾纠纷及时进行就地化解,现有18名特约“乡贤”调解员。同时在法庭设有专职人民调解员,建立诉前调解、庭前调解、庭审调解、庭后调解相互衔接的“链条式”调解机制。
同时联络当地派出所、司法所和村委会,共同了解纠纷发生的原因,研究纠纷的特点和化解办法,有针对性地组织联合调解组开展调解工作,构建大调解工作体系。现已成功构建“法庭+司法所+派出所+村委会”的联合调解团队,争取以最快速度化解矛盾,将矛盾化解在群众家门口。
形成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合力
一是加强“两所一庭”联动、衔接工作。强化派出所、司法所与法庭的联动协调、互相沟通的工作对接长效机制,明确矛盾纠纷研判、社会矛盾联动化解等机制,充分发挥双方职能优势,让矛盾化解在辖区内部,防止“民转刑”“刑转命”情况的出现;二是充分发挥“诉源治理工作站”的职能作用。现已协调相关部门设立“诉源治理工作站”18个,已形成法官会同各个基层组织调解力量共同走到乡间地头,就地调解、办案,及时掌握矛盾源头并多元化解纠纷的工作模式;三是不断探索普法的方式与途径,针对性地采取普法宣传方式,主动拓展法治宣传渠道,通过“法庭+学校”“法庭+街道”“法庭+活动”等方式开展普法教育活动;截至2024年6月,设立的各诉源治理工作站共接受群众法律咨询100余人次,发放法治宣传资料300余份,调处解纷90余起,开展普法专项活动30余场。
下一步,盘龙法院将充分发挥法庭优势,做实做细矛盾纠纷的预防和化解,持续推动多元纠纷化解机制建设,努力营造以低成本“非诉”方式解决纠纷的浓厚氛围,进一步实现以村(社区)为单位的网格化管理,助力构建纠纷源头防控、排查梳理、纠纷化解,为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实现乡村振兴贡献司法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