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法院多措并举,始终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推进落实,通过明确主责主业、联动职能部门、完善法治教育等一系列举措,持续推动“利剑护蕾”专项行动走深走实。
强化未成年人犯罪预防与治理为儿童权益撑起“守护伞”
关爱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事关党和国家事业长远发展。盘龙法院坚持“寓教于审、惩教结合”的方针,通过做好向前延伸、向后延伸、向外延伸的“三个延伸”,积极探索适合未成年人生理、心理特点的审判工作方式,做好未成年犯罪案件审理;突出教育、感化、挽救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庭教育、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回访考察、参与社区矫正等,最大限度促进涉案未成年人改过自新;树牢前端预防犯罪理念,通过开展法治讲座、模拟法庭等活动,丰富法治宣传教育形式,努力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
同时,把未成年被害人司法保护工作作为一项长期性、全局性工作来抓,通过“一站式”取证与司法保护中心开展未成年人保护、青少年社会工作、心理、医疗等多专业会商及跟进服务,协助支持未成年人恢复身心健康,夯实对未成年人的关爱保护。
多方联动,共铸法治“利剑”做儿童成长路上的“引路人”
新时代保护未成年人权益工作需要社会各界携手并肩、通力合作。盘龙法院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妇女儿童和妇联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探索完善关爱未成年人工作机制,加强妇女儿童权益司法保障。
邀请区妇联、共青团区委、区教体局、区检察院等相关单位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走进法院,开展“保护妇女儿童权益专题开放日”活动。
践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涉及未成年子女的离婚案件中开展“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工作的意见》,主动从“末端司法”走向“前端治理”,联动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制发《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将提示工作从人民法院延伸至民政、司法工作领域,以更为精准化、精细化的司法服务和保障,共筑关爱未成年人成长的防护墙。
联合共青团区委、区妇联、区司法局、区教体局、区民政局、区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等六家单位,成立“家庭教育指导站”,以“课堂式”教育与“一对一”教育相结合,对存在不充分履行监护义务或怠于履行家庭教育的家长,依法送达《家庭教育指导令》《家庭教育责任告知书》,督促监护人切实正确履行监护职责,把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放在首位,以家庭幸福促进社会和谐。
关心关爱未成年人帮助少年儿童“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
为切实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盘龙法院能动履职,以“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先后到辖区各学校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通过“模拟法庭进校园”、未成年人保护法治讲座、实地参观、法庭观影、交流互动等丰富多彩的活动形式,教育少年儿童自觉遵守法律法规,营造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校园环境,在少年儿童的心中种下“法治”的种子。
少年儿童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下步,盘龙法院将坚持能动司法理念,积极回应、主动落实好人民群众对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通过总结工作经验、完善工作思路、健全工作机制等系列举措将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做深、做细、做实,不断推动未成年人权益保障工作取得新进展,切实以司法力量,守护未成年“花蕾”在法治“土壤”上茁壮成长、绚丽绽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