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盘龙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支部委员会成立于1980年2月26日,共有15名党员。在院党组的领导下和机关党委的组织推动下,以党建赋能支部建设,树立“业务工作推进到哪里,党建工作就覆盖到哪里”的理念,带领支部15名党员,持续擦亮“智慧管家”党建品牌。被命名为2024年度“春城先锋示范党支部”。
第一支部紧扣“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这一主线,牢固树立“抓党建是最大的政绩”理念,把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落实到每项检察工作、每名党员。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创新学习方式方法,健全完善20余项制度,一体推进党建与业务工作同频共振。
依托党建综合管理中心,将案件管理、支部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日常管理工作融为一体,向规范管理要战斗力。推动全院确定402个廉政风险点,制订防控措施449条,进一步消除廉政风险隐患。全面收集、统计、分析各类情况,发现盲区和短板弱项,通过严格管理标准、延伸管理链条、落实管理责任,实现管思想、管工作、管作风、管纪律相统一。监督高效型”
深化“一支部一品牌”建设,打造“智慧管家”党建品牌,将管人与管案相结合,实现同向发力。紧密结合案件管理的流程监控、控申部门的反向审视,探索“管案+管人”互融共通监管体系,在案件管理和评价回访中嵌入监督,构建“大管理”格局,实现对司法办案活动的实时动态监督,凝聚内部监督合力。将评价回访工作融入检察工作中,把群众监督意见作为案件监督管理、人员管理的重要信息来源,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无一人受到负面评价,无一人受到投诉。
扎根“暖枫”工作室和12309检察服务中心,把“我为群众办实事”融入日常工作的每一个细微之处。三年来,服务现场阅卷1798人次,开展异地阅卷139人次,审核办结互联网阅卷申请50人次,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化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和院领导包案办理首次信访制度,100%实现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将心比心、如我在诉,促进化解矛盾纠纷。充分发挥司法救助“救急救困”作用,做到司法救助与党建同向发力,三年来,司法救助125人,救助金额130余万元,一批因案返贫、因案致贫的困难群众切实感受到了“检察温度”。
第一支部近三年来,荣获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昆明市检察机关案件管理业务竞赛优秀组织奖2项集体荣誉,第一党支部书记荣获“云南省检察机关优秀党务工作者”称号,1名党员荣获省级“业务标兵”,3名党员荣获市级“业务能手”称号,1名党员荣立市级“个人三等功”,1名党员荣获演讲大赛二等奖,4名党员入选省市业务人才库,真正做到了把品牌创建作为党建与业务有机融合的载体,助推检察工作现代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