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法检司协作,凝聚司法工作合力,推动社区矫正与刑事涉财产执行有效衔接,在社区矫正工作依法规范有序开展的同时,切实保障刑事涉财产部分判项落到实处,近日,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法院、盘龙区人民检察院、盘龙区司法局就加强社区矫正与刑事涉财产部分执行衔接召开工作座谈会,正式为联合推动社区矫正与刑事涉财执行衔接拉开了序幕。
本次联席会为法检司工作协作配合、促进社区矫正对象刑罚履行效果提升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为前期存在的困难指出了解决问题的方向,更为后期工作找准关键、精准发力、持久协作开好头起好步。
建立协作机制
确保社区矫正与涉财产部分执行同向发力
为督促处在缓刑考验期的部分罪犯及其家属、社区矫正对象及时履行财产刑判项,有效解决判项执行和落实的难度,盘龙法院、盘龙检察院、盘龙区司法局主动作为,不断探索建立协作机制,并会商确定《盘龙区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推动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工作的意见(试行)》,将涉财产部分的履行情况作为社区矫正人员的评价考核依据之一,有效扩大了积极履行涉财产部分在罪犯社区矫正期间的影响力,提高了罪犯及其家属主动履行刑事涉财产部分的实际效果,为拓宽解决刑事涉财产部分刑罚执行难道路、切实提升政法系统通力协作能力,起到极大推动作用。
强化协同联动
在履行过程中实现社区矫正
与涉财产部分执行同题共答
盘龙法院将进一步规范财产刑判项刑罚执行移送程序,联合检察院、司法局通报财产刑履行情况,从社区矫正期间应当遵守的义务出发,加强核查社区矫正对象可供执行财产状况,在联合实地走访社区矫正对象过程中,重点对辖区涉罚金等财产刑判项的社区矫正对象进行逐一询问,核查家庭收入情况。
同时,在社区矫正定期进行主题教育活动的基础上,强化财产刑履行专题教育,告知社区矫正对象财产刑判项执行的相关法律依据、执行程序以及拒不履行财产刑判项的法律后果,教育引导社区矫正对象主动履行财产刑判项,确保做到应执尽执,切实维护刑事裁判权威。
积极化解难题
深化社区矫正与涉财产执行同频共振
加强对重点案件、重点环节的关注,制定对应的涉财产执行方案,密切关联社区矫正对象的实时表现。
检察院及时对社区矫正对象涉财产部分判项履行存在困难的,委托司法局评估调查,司法局将社区矫正对象有无固定生活来源等具体情况纳入调查内容,法院适时告知财产刑未履行或未全部履行的社区矫正对象财产刑执行程序及其不履行财产刑的法律后果等。三部门共同对财产刑未履行或未全部履行的社区矫正对象,要求其汇报后续财产刑履行进度、计划,加强社区矫正对象在社区矫正期间流程节点的管控,提高刑罚执行的处置时效。
下一步,盘龙法院将做实做细社区矫正对象涉财产部分判项刑罚执行移送,推动信息共享、定期会商等长效机制,对未按时履行涉财产部分判项的社区矫正对象进行甄别、确认、梳理通报检察院、司法局,以求真务实的作风持续推进社区矫正涉财产部分判项履行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