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图文新闻

【“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拘留所里的调解,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再现新“枫”景
发布时间:2025-05-06 10:20:21作者:盘龙区政法委来源:盘龙长安网

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法院龙泉人民法庭在开展“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中,结合“2+3(1)+N”机制实体化运行要求,积极参与辖区调解平台建设,合力打造“昆明市拘留所社会矛盾纠纷联调中心”。

近日,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法院龙泉人民法庭、昆明市拘留所等部门依托“昆明市拘留所社会矛盾纠纷联调中心”,在当事人出拘留所前,积极协作,共同对一起矛盾纠纷进行了调解。在法官的耐心开导下,双方最终拥抱言和。纠纷化解后,当事人及家属送来锦旗表达感谢。

d6c6050dd92b4385a0d1189ced72050a_副本

2025年3月,依托“2+3(1)+N”机制,昆明市拘留所汇集龙泉法庭、青云街道综治中心、派出所、司法所、妇联等力量,建立了“昆明市拘留所社会矛盾纠纷联调中心”,主要职能是利用被拘留人员出所前的这段有利时机,对其涉及的矛盾纠纷进行联合调处、实质化解,将组织建设走在工作前,预防工作走在诉讼前,预测工作走在预防前,被拘留人员在被拘留期间心灵受到法律震撼,亟需法律工作者进行疏导答疑,此时介入能达到较好调解效果和社会效果,既减轻了当事人诉累,方便了辖区群众,又减少了被拘留人员出所后的不稳定因素和潜在违法犯罪因素。

c133f5481de84404b8d5e727f547278d

在联调中心,龙泉法庭和昆明市拘留所联合相关部门对被拘留人员进行心理疏导和先行调解,对调解成功的民事案件,及时向龙泉法庭申请司法确认。对未调解成功的案件,龙泉法庭配合昆明市拘留所做好定期回访、跟踪帮扶工作,并引导当事人通过合法途径解决纠纷,防止矛盾纠纷激化,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真正实现“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

a3a30eb8d4934a7b977bc31c2a0ac708

下一步,龙泉法庭将积极探索,将人民法庭参与基层治理、多元解纷领域再延伸,模式再拓展,扎实推进“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